近日,備受關註的成都女子李靖瀾涉嫌詐騙湖北省前副省長孟某錢財一案在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縣法院重新開庭審理,檢方並未變更此前起訴書指控的相關內容,辯方律師則指出,根據新獲取的證據顯示,李靖瀾根本沒有作案的時間和空間,因此檢方的指控並不成立。
  一年前,25歲的成都女子李靖瀾被曾經先後擔任海南、湖北兩地副省長的孟某指稱其詐騙了他的錢財,李靖瀾在投案後被取保候審。一年後的2013年5月13日,她被白沙縣警方再次以涉嫌詐騙刑拘;16日,被當地檢察院批捕,併在17日起訴至法院;18日,當地法院審理了這一案件並作出判決,以詐騙罪名成立判處李靖瀾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有法律人士說,白沙縣公檢法機關這樣的辦案過程堪稱“神速”。
  在接到白沙縣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後,李靖瀾立即委托律師向海南省第二中級法院提起上訴,稱白沙縣公檢法機關違法辦案,請求撤銷白沙縣法院違反法定程序作出的判決。
  海南二中院審理認為,一審審理上訴人李靖瀾犯詐騙罪的審判程序違法,經該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於今年9月份作出裁定,將該案發回白沙縣法院重新審理。人民  (原標題:成都女子被訴詐騙湖北前副省長案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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