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濟南7月9日電 記者袁定波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通報的《人民法院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2014-2018)》立足審判權的中央事權屬性,就健全法院司法行政事務保障機制推出了一系列改革舉措。
  據介紹,該項改革內容包括:1. 配合中央有關部門,推動省級以下地方法院經費統一管理機制改革。2. 嚴格“收支兩條線”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收取的訴訟費、罰金、沒收的財物,以及追繳的贓款贓物等,統一上繳省級國庫。3. 推進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建立以服務審判工作為重心的機構設置模式和人員配置方式。完善人民法院購買社會服務的工作機制,凡屬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會購買。4. 深化司法統計改革,以“大數據、大格局、大服務”理念為指導,建立司法信息大數據中心。  (原標題:四五綱要:推動省級以下地方法院經費統一管理機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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